各系:
为维护高等教育公平、公正,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》(哈金院〔2017〕46号)的相关规定,现组织实施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。
一、转专业的范围和条件
(一)范围
2017级本、专科在籍学生(不含专升本及中外合作办学)。
(二)条件
1.思想品德优良,身体条件符合拟转专业的要求;
2.在校期间无违法乱纪行为,在规定时间内处分已解除的学生可以转专业;
3.学生在规定的时限内,已经修读课程考核合格,考试课平均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5分。考试课学习成绩与量化考核成绩之和(考试课学习成绩权重70%,量化考核成绩权重30%,量化成绩上限110分)综合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% ,可申请转专业。如排名前10%者放弃,排名在15%以内可递补;
4.其他条件参见文件。
二、转专业的比例
专业净转出率原则上不超过专业人数的10%。
三、转专业的流程
(一)学生向所在系提交成绩单及相关材料,填写《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,学生转出所在系初审后签署意见,并填报《转专业情况汇总表》,所在系将拟转专业情况进行系内公示;
(二)学工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审核后,将拟转专业名单进行校内公示;
(三)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,并以学院文件形式公布;
(四)经学院批准转专业的学生,在接到通知后到转入系报到就读。
四、转专业的日程安排
时 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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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 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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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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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7日至1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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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提出申请并填表(附件3,一式一份),所在系审核,填报《转专业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4,EXCEL格式,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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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系内公示三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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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0日至1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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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处汇总审核数据,校内公示,报请院长办公会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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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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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到转入系就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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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本科转专业名额
附件2:专科转专业名额
附件3: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
附件4:转专业情况汇总表
学生处
2018年9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