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为落实《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函〔2019〕1号)精神,现就做好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核准和补录对象
本科(含专升本)、专科在校、在籍学生。具体名单见《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表》,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各系学工办主任办公邮箱。
二、核准和补录内容
对《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表》中红色字体标注的字段内容进行核准或补录,具体内容包括:
1.核准学生在职状况。
2.核准学生注册学籍或暂缓注册情况(结合假期开学学生注册情况确定,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)。
3.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。
4.对特殊情况进行备注并补充辅导员姓名信息。
三、时间安排
2月25 至2月28日 各系核准并补录各项信息,并于2月28日下午下班前以系为单位将已核准并补录信息的《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表》电子版发至耿晓颖办公邮箱。
3月1日至4日 学籍科汇总并打印《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表》纸质版确认单,于3月4日下班前发至各系核对信息。
3月5日至6日 各系组织学生本人核对《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表》确认单各项信息是否正确,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。3月6日下班前将签字确认单交至学籍科。
3月7日至8日 学籍科将《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表》报送至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请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政策文件精神(附后),并向学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,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《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函[2019]1号)要求,及时完成在校、在籍学生信息核准、父母信息补录等工作,确保个税改革中“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”、“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”两项教育专项扣除政策落实落地。
2.因涉及学生和家长隐私,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。
3.仔细阅读各项信息的项目说明及格式要求(附件1最后一页:《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》),信息录入后至少要有两名录入人员共同校对录入结果,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。
五、相关问题说明
1.年收入超过六万的(父母或学生),才涉及个税扣除,不是所有学生都要采集。是否采集父母信息,应尊重学生和家长意见,不要求100%采集。
2.父母只有一方涉及个税扣除(或单亲家庭),完整填写“父母或监护人1”相关的三项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件类型、身份证件号码)。
3.每名在校学生都要核对本人信息并在确认单上签字。未返校学生也要通过多种方式核对信息,由辅导员留存相关核对记录后签字确认。
4.参军入伍(保留学籍)或休学的学生,要尽量联系。若确因通讯等问题联系不上,请在备注栏内注明。
联系人及电话:耿晓颖 83147118 13089710299
附件:
1.《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函〔2019〕1号)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
3.《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》
学生处
2019年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