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尔滨金融学院
2016-2017学年大学生“自强之星”评选通知
为深入挖掘、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、拼搏奋进、自强不息的感人事迹,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、不畏困难、勇于进取、自强不息的先进典型,引导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,根据《“五自·五强”育人工程活动方案》相关工作安排,现将开展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评选活动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条件
1.哈尔滨金融学院全日制在籍在校2014级、2015级、2016级本科生和专科生;
2.热爱祖国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;
3. 学业成绩优良、品行端正、热心公益、乐观向上;
4. 在爱国奉献、道德弘扬、科技创新、自主创业、志愿公益、勤奋励志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;
5. 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它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,取得较大反响;
6. 评选学年度内无任何违纪记录。
二、评选流程
(一)评选办法
1.系评选:各系组织本系学生进行报名及评选工作,以学生个体申报和各系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申报同学须有具体详实材料作为附件(每系限报10人)。
2.校级评选:学院评选分为初选和复选。初选依据事迹材料进行联评,复选则针对初选结果,由入选同学制作课件,进行演讲、答辩(时间另行通知),综合评定后,形成推荐30人名单,报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、批准。
(二)时间安排
1.系评选推荐:2017年11月23日前完成
2.学院联评:时间另行通知
三、评选要求
1. 各系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认真挖掘基层大学生自立自强,奋发成才的典型,树立广大学生身边的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,从而达到启发、教育、激励同学的目的。
2. 各系要严格按照要求,认真组织评选,及时上报参评事迹材料。
3. 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,各系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功能,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系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的典型事迹,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。
四、需上交材料
1. 哈尔滨金融学院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登记表。(电子版、纸质版各一份)(登记表顺序与汇总表顺序一致)
2. 候选人事迹材料,要求文字材料1000-2000字以内。(电子版、纸质版各一份)
3. 以系为单位候选人汇总名单,需加盖系公章(纸质版、电子版各一份)
4. 参评材料纸质版需用A4纸打印,以系为单位于11月27日下班前上报学生处,电子版发至孙德君办公自动化邮箱。
5. 网上申请程序与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网上申请程序一致。
附件1:哈尔滨金融学院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侯选人登记表
附件2:哈尔滨金融学院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汇总表
学生处
2017年1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