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,促进辅导员队伍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根据《哈尔滨金融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》和《哈尔滨金融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》的要求,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全体在职一线专职辅导员
二、考核原则
1. 客观公正、公平、公开
2. 注重工作实绩
三、考核时间
2018年6月29日—7月12日
四、考核程序
1. 系内初步考核:根据《哈尔滨金融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(试行)》,对照《哈尔滨金融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(试行)》,各系党总支书记依据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效果,对辅导员进行考核,并认真填写《哈尔滨金融学院辅导员考核结果明细表》(附件一)和《哈尔滨金融学院辅导员考核个人得分明细》(附件二)。
各系需将《哈尔滨金融学院辅导员考核结果明细表》(附件一)、《哈尔滨金融学院辅导员考核个人得分明细》(附件二)纸质版、电子版各一份,(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各系公章)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份(需标注考核项目),于2018年7月5日10点前报学生处孙德君老师处。各系需将初步考核结果在办公自动化学工系统中“辅导员工作考核”项目中进行网上申报。
2. 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:由学生工作部(处)按照《哈尔滨金融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》,结合辅导员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,对系内初步考核结果进行审核,汇总结果。
附件一:哈尔滨金融学院辅导员考核结果明细表
附件二:哈尔滨金融学院辅导员考核个人得分明细
附件三:辅导员考核网上操作指南
学生处
2018年6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