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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讯通知
关于2018届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及在校生签订续贷借据的通知
2018-05-15 13:50     (访问量:)

     各系:  

   

经与银行、保险公司协商,定于5211300在图书馆金苑会堂签订2018届毕业生还款协议及为在校生签订续贷借据。  

2018年5月10日起学生将通过“华安助学”APP来完成助学贷款的相关操作,现将2018年黑龙江省助学贷款相关操作做如下说明:  

一、“华安助学”APP的使用    

1.“华安助学”APP适用对象为2015年及之后申请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。目前开放了生源地和校园地续贷、毕业生还款确认、展期申请功能。贷款申请、提前还款、卡号变更、还款计划等功能在7月1日正式开放使用。2014年及之前申请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,无法使用“华安助学”APP的相关功能  

2.下载方式:关注黑龙江国家助学贷款官方微信平台“黑龙江华安学贷险”微信公众号,通过公众号下载“华安助学”APP;  

3.2015年及之后申请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,应使用手机安装“华安助学”APP,使用身份证号和华安保险网上自助系统“www.gjzxdk.com”的密码登录,并完成实名认证,如忘记密码可使用APP找回。  

二、续贷    

1.2014年及之前申请,生源地的学生,由校在回执单上盖章,学生交给教育局资助中心,确认续贷;  

2.2014年及之前申请,校园地的学生,华安保险工作人员到校与学生面签,确认续贷;  

3.2015年及之后申请,校园地和生源地的学生,华安保险工作人员到校与学生面签,确认续贷  

三、毕业生还款协议签订    

1.2014年及以前申请,校园地和生源地的学生,华安保险工作人员到校与学生面签,需签署纸质还款协议,学生需自行打印并且携带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2份、毕业生信息表1份;    

2.2015年及以后申请,校园地和生源地的学生,华安保险工作人员到校与学生面签,需使用APP签署还款协议  

3.计划提前结清贷款的毕业生请持身份证、丁香卡到银行办理,并于6月8日前将还款凭证交到新教133室高杨老师,未结清的同学必须参加本次还款协议的签订。(银行地点: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51号哈尔滨银行2楼)  

四、展期(针对专科贷款的毕业生升本    

1.2014年及之前申请贷款的学生  

生源地学生到教育局资助中心,校园地学生5月22日前学校资助中心,领取《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》3份,盖章。5月10日至7月20日,携带本人身份证、还款银行卡原件、《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》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,到哈尔滨银行助贷中心办理。(地址: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51号哈尔滨银行2楼)  

2.2015年及之后申请贷款学生  

1)生源地学生,5月10日至7月20日,登录“华安助学”APP,使用“展期申请”功能,填写“展期申请”,拍照上传“录取通知书”,完成展期申请。由资助中心老师进行审核,学生使用APP可查看办理状态;  

2)校园地学生,5月10日至7月20日,登录“华安助学”APP,使用“展期申请”功能,填写“展期申请”,拍照上传“录取通知书”,下载打印“展期申请表”,5月22日前到校资助中心盖章。学生使用APP拍照上传“盖章的展期申请表”,完成展期申请,学生使用APP可查看办理状态。  

请各位辅导员老师通知到名单里学生,并通知所有学生一定携带身份证原件、手机、哈尔滨银行贷款借记卡、黑色碳素笔及相关材料,12:40前到达指定地点并对号入座。    

学生名单、座位图及所需材料见附件。  

 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5月15  

附件【名单、座位图及所需材料.rar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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