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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金融学院关于开展学习型寝室、文明寝室、和谐寝室、自律寝室评选的通知
2018-12-03 16:11     (访问量:)

  哈尔滨金融学院关于开展学习型寝室、文明寝室、

和谐寝室、自律寝室评选的通知

为丰富学生寝室文化生活,推进学院寝室文化建设,营造整洁、幽雅的学习生活环境,促成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,现在全院学生中开展学习型寝室、文明寝室、和谐寝室、自律寝室评选活动,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和比例

全院学生寝室总数的5%

二、活动主题

 团结友爱和谐相处,文明整洁遵章守规

三、评选程序

评比分为二个阶段进行。 

第一阶段为各系自评阶段(1231210日)。对本系学生寝室进行评比,评选出10%优秀寝室参加评选,并填制申报表。

第二阶段为学校评比阶段(12111218日)。学生处联合各系对拟推荐的优秀寝室重点检查评比,最终评选出5%优秀寝室。   

四、评选标准

(一)学习型寝室

 1.寝室成员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规违纪行为;

2.寝室成员能模范遵守课堂纪律,学习态度端正;

3.寝室成员无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、作弊、旷考、挂科等现象;

4.寝室成员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应达到校奖学金标准或在国家、省、市科研、发明、创新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并获得奖励。

(二)文明寝室

1.寝室成员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规违纪行为;

2.寝室成员注重精神文明建设,寝室文化健康、积极向上,并有专业特色和创意;

3.寝室成员集体意识和责任感强,能积极参加院系开展的各类文化活动;

4.寝室成员举止文明,仪表端庄,讲究卫生,爱护公物,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,在用水、用电、就餐等方面有环保、节约的生活习惯。

(三)和谐寝室

1.寝室成员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规违纪行为;

2.寝室成员有良好的作息规律和生活习惯,共同营造积极向上、和谐健康的寝室文化氛围;

3.寝室成员集体意识和责任感强,能积极参加院系开展的各类文化活动;

4.寝室成员人际关系好,互帮互助,文明进取团结友爱和谐共处

(四)自律寝室

1.寝室成员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规违纪行为;

2.寝室内整洁,物品摆放整齐有序,环境美观大方;

3.寝室成员无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、作弊、旷考、挂科等现象;能自觉主动学习;

4.寝室成员积极参加院系各项活动,在学业学习、日常生活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自律自强的事迹。

经学院评选出的各项优秀寝室,将颁发荣誉证书流动红旗及奖品。请各系在1210日前将《哈尔滨金融学院优秀寝室申报表》(纸质版和电子版)上交学生处王佳老师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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