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完善2015、2016、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和评审校特困补助通知
各系:
本学期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工作已经开始,请做好如下工作:
一、具体要求
1.根据《哈尔滨金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》整理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(表三),如有变动请将表三电子版以辅导员为单位发至鲍杰办公自动化邮箱,并上交新增学生(表一)纸介版两份。
注:请一定在表三“困难等级”一栏注好等级。包括特别困难、困难、一般困难,标准详见黑教财函〔2017〕223号,黑教联〔2016〕30号文件。
2 .校特困补助评审结果如有变动需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表格(表二纸介版两份、表六电子版和纸介版);如没有变动,可直接提供书面说明(说明需辅导员、系书记签字并加盖系公章);
3.请于9月21日前将每位辅导员整理完善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(表三)电子版、校特困补助评审结果有变动的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和纸介版、全系汇总的银行卡汇总表(表四)的电子版和纸介版、全系汇总的领款表(表五)纸介版报送学工处鲍杰老师(新教学楼133室)。
4.各系在落实此项工作时,一定注意保护学生隐私,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注重保护学生尊严,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,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、互相比困。
二、注意事项
请各系认真核对学生姓名与银行卡号,并督促学生妥善保管好银行卡。如银行卡有错误或丢失将影响本次校特困补助整体发放进程!
学生处
2018年9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