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全面实施精准资助,有效推动教育脱贫,请按照黑教规〔2019〕9号文件要求建立2019-2020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所需材料
1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要求一人一档,基础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,如建档立卡、低保证、残疾证、残疾军人证、烈士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,以上材料要求学生尽量提供,如不能提供则须填写《哈尔滨金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》,基础材料请各系留存,学生处将不定期抽查。
2.需上交材料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(表三)电子版,《哈尔滨金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纸介版一份(学生须打印填写两份,一份系内存档,一份学生处存档),以上材料均以辅导员为单位上交。
3.请一定在表三“困难等级”一栏注好等级,包括特别困难、困难、一般困难。
4.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准备好相关材料,下学期统一通知上交。
二、有关要求
各系在落实此项工作时,遵循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,注意保护学生隐私,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、互相比困;实事求是、客观公平;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。
学生处
2019年7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