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请按照黑教财函〔2017〕223号、黑教联〔2016〕30号文件、《哈尔滨金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》建立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。要求如下:
1.建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要求一人一档,基础材料包括贫困证明、低保证复印件、建档立卡相关材料复印件等、本人家庭情况简介及需填写的各种表格。基础材料请各系留存,学生处将不定期抽查。
2.需上交材料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(表三)电子版发至鲍杰办公自动化邮箱,并上交(表一)纸介版两份,需系书记、辅导员签字,并加盖所在系公章,以上材料均以辅导员为单位上交。
3.请一定在表三“困难等级”一栏注好等级。包括特别困难、困难、一般困难。标准详见黑教财函〔2017〕223号、黑教联〔2016〕30号文件(见附件)。
4.各系在落实此项工作时,一定注意保护学生隐私,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注重保护学生尊严,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,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、互相比困。
5.请于9月14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学工处鲍杰老师(新教学楼133室)。
学生处
2018年9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