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审2015-2016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的通知
各系:
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,我院继续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,请各系依据《哈尔滨金融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》,认真组织评审,有关要求及报送材料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材料:
1.国家励志奖学金:
(1)本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(纸质版+电子版),主要内容包括:评审依据、评审程序、分配名额、公示情况(电子版照片);
(2)《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(纸质版一式两份,如本系留存一式三份)及学生上学年成绩单一份;
(3)以辅导员和系为单位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(纸质版+电子版)。
2.国家助学金:
(1)本系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(纸质版+电子版),主要内容包括:评审依据、评审程序、分配名额、公示情况(电子版照片);
(2)《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(纸质版一份,如本系留存一式两份)及学生上学年成绩单一份;
(3)以辅导员和系为单位的《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纸质版+电子版)。
二、名额分配:
奖项 系别 |
国家励志 奖学金 |
国家助学金 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|
316 |
344 |
687 |
1718 |
金融系 |
81 |
85 |
170 |
408 |
会计系 |
80 |
85 |
170 |
406 |
计算机系 |
33 |
40 |
72 |
185 |
投资保险系 |
30 |
32 |
60 |
190 |
商务英语系 |
30 |
27 |
57 |
145 |
管理系 |
52 |
60 |
120 |
324 |
法律系 |
10 |
15 |
38 |
60 |
注: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以各系特困生名额为依据。
三、评审要求:
1.所有参评国家助学金的学生,必须出自“贫困家庭学生数据库”。目前国家助学金分一、二、三等,各系在评定国家助学金时,要结合学生的贫困等级和实际情况确定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等级,不能把贫困等级作为评定助学金等级的唯一标准。
2.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的评审过程必须经班级民主评议程序,并经系里为期5天的公示。
3.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各项材料请在10月 14日前报送,电子版发送至高杨办公自动化邮箱,纸质材料报送至学工处(新教学楼133)。
学工处